根据工作需要,经县委同意,决定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、县应急管理局等2家行政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,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为县直行政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。
二、选调范围、名额
1.选调范围:面向全县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)已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。
2.选调名额:25名。其中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15名、县应急管理局10名。
三、选调资格条件
(一) 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考:
1.政治立场坚定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2.公道正派,坚持原则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;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.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、学历、年龄要求。(具体以《修武县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》为准);
5.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(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,含试用期);
6.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。
(二)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受过党纪、政纪(政务)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、刑事处罚的;
4.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;
5.具有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。
四、选调工作程序
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信息
修武县人民政府网(http://www.xiuwu.gov.cn)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,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,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。报考人员在选调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,通讯方式变更的,应及时告知,选调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1.报名时间:2020年7月6日至7月8日,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;
2.报名地点:县委组织部104室(联系电话:0391-7192082);
3.报名需提供材料: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、《修武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一份,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;
4.资格审查:报名工作结束后,由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,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,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、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,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;
5.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2。报名结束后,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需相应核减岗位选调名额,核减后该岗位仍达不到比例的,该岗位不再选调。
(三)面试
本次选调工作不再进行笔试,直接进入面试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通知要求,领取面试通知书,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。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。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、逻辑思维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、应变创新能力等,满分为100分。
面试时,如有缺考人员造成选调岗位形不成竞争,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。如面试成绩相同,加试面试。
面试结束后统一发布成绩公告,请考生及时在指定工作网站查询。
(四)考察
根据面试成绩,按照选调岗位1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。考生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的,只选择排名靠前的1人进入考察。
考察由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,按照考察规定的程序进行,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现实表现、工作实绩、廉洁自律情况,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、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,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,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,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凡发现档案、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,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,一律取消选调资格。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,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(五)公示及聘用
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,择优试用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。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。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。试用期满后,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。考察合格后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;不胜任工作的,安排回原单位工作。
拟选调人员,由用人单位综合个人能力素质、专业特长和试用期表现,科学安排岗位,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。新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。
五、纪律要求
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政策规定、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,严格把关,严守纪律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,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。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试人员、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。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,应当实行公务回避。
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391—7192082
附件:1.修武县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地址:
http://www1.haedu.cn/uploads/soft/200623/18728-2006231A106.xls
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
2020年6月23日